商務部對原産于巴西進口白羽肉雞産品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

2018年6月8日,商務部發布2018年第46号公告,公布對原産于巴西的進口白羽肉雞産品反傾銷調查的初裁裁定。
商務部初步裁定原産于巴西的進口白羽肉雞産品存在傾銷,中國白羽肉雞産業受到了實質損害,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并決定對原産于巴西的進口白羽肉雞産品實施保證金形式的臨時反傾銷措施。根據裁定,自2018年6月9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原産于巴西的白羽肉雞産品時,應依據裁定所确定的各公司傾銷幅度(18.8%-38.4%)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提供相應的保證金。
該産品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02071100、02071200、02071311、02071319、02071321、02071329、02071411、02071419、02071421、02071422、02071429、05040021項下。
商務部公告2018年第46号關于原産于巴西的進口白羽肉雞反傾銷調查初步裁定的公告
【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發布文号】公告2018年第46号
【發布日期】2018-6-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以下稱《反傾銷條例》)的規定,2017年8月18日,商務部(以下稱調查機關)發布2017年第39号公告,決定對原産于巴西的進口白羽肉雞産品(以下稱被調查産品)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調查機關對被調查産品是否存在傾銷和傾銷幅度、被調查産品是否對國内白羽肉雞産業造成損害及損害程度以及傾銷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系進行了調查。根據調查結果和《反傾銷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調查機關作出初步裁定。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初步裁定
調查機關初步認定,原産于巴西的進口白羽肉雞産品存在傾銷,國内白羽肉雞産業受到實質損害,而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二、征收保證金
根據《反傾銷條例》第二十八條和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調查機關決定采用保證金形式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自2018年6月9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被調查産品時,應依據本初裁決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保證金比率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提供相應的保證金。
被調查産品的具體描述如下:
調查範圍:原産于巴西的進口白羽肉雞産品。
被調查産品名稱:白羽肉雞産品。
英文名稱:Broiler Products orChicken Products
産品描述:白羽肉雞産品為活體白羽肉雞屠宰加工後的肉雞産品,包括整雞、整雞的分割部位、肉雞的副産品,不論是鮮的、冷的或凍的。活雞、以罐頭和其他類似方式包裝或保藏的肉雞産品、雞肉香腸及類似産品、熟食肉雞産品均不在本次申請調查進口産品範圍之内。
主要用途:白羽肉雞産品在國内市場的基本用途是用于人的食用,一般通過農貿市場和超市等批發或零售方式以及餐飲等渠道直接或間接面向消費者。
該産品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02071100、02071200、02071311、02071319、02071321、02071329、02071411、02071419、02071421、02071422、02071429和05040021項下。
對各公司征收的保證金比率在本公告附件2中列明。
三、征收保證金的方法
自2018年6月9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原産于巴西的白羽肉雞産品時,應依據本初裁決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傾銷幅度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提供相應的保證金。保證金以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從價計征,計算公式為:保證金金額=(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保證金征收比率)×(1+進口環節增值稅稅率)。
四、評論
各利害關系方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天内,可向調查機關提交書面評論意見。
上一篇:預計後期豬價以震蕩調整為主 建議養殖戶盡早出欄大豬
下一篇:養殖用地不用愁 看國土資源部如何力挺養殖業
延伸閱讀:
- ·為何對美國白羽肉雞産品繼續征收反補貼稅?(2016-08-23)
- ·商務部未來5年繼續對美國白羽肉雞産品征收反傾銷稅(2016-10-03)
- ·海南實施新政防止生豬價格過度漲跌(2016-11-03)
- ·2017年中央計劃凍豬肉收儲1萬噸(2017-04-03)
- ·商務部回應豬肉雞蛋價格下降:主因是供應增加(2017-0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