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農業部關于糞污處理新通知 讓農村畜牧業環保不再迷茫

要說2016年國家的環保還未觸及到各位畜牧養殖戶的知覺,那2017年的環保高壓讓多數畜牧業養殖戶着實捏了一把汗。這剛進入2018年不到兩個星期,農業部辦公廳就印發了《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污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規範(試行)》的通知。該通知對養豬場、養雞場和養牛場的污水排放量以及糞污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提出了詳細的要求。
該通知的下發為農村的畜牧業環保治理提供了數據支持和法律支持,就我看來有以下幾個好處:
一、解決了環保處理無數據參照的尴尬
雖說國家對畜牧業環保已經治理了兩年,但一直未給予相應的數據要求,環保治理過程中到底什麼樣才是達标并無具體要求,有種讓人摸不着頭腦的感覺。該通知中具體了不同畜牧業養殖場在不同季節的糞污排放量。具體數值見下表:

二、防止了一刀切處理模式的出現
一些地方政府為了響應國家号召,提出了一刀切得環保治理模式,讓前期已經進行了糞污處理投資的豬場苦不堪言。該通知下發後,無論是各級畜牧局還是基層畜牧養殖場都有個具體的數值标準,可以有效防止一刀切模式的再次出現。
三、為糞污處理設施的建設提供數據支持
有了具體的參考标準,各畜牧業養殖場可以根據自己場的情況建設相應的糞污處理設施。比如:
1、單位畜禽糞污日産生量推薦值為:生豬0.01m3,奶牛0.045m3,肉牛0.017m3,家禽0.0002m3。
2、豬場建設堆肥設施時,設施的容積不能小于0.002m3×發酵周期(天)×設計存欄量(頭)。
3、豬場每頭存欄生豬糞污暫存池容積不小于0.2m3,發酵床建設面積不小于0.2m3。
希望新的一年裡,農業部下發的新通知,可以為2018年的畜牧業環保治理開個好頭,不再出現2017年部分地區出現了環保治理亂象,讓老百姓可以安安穩穩搞養殖,或者死心塌地得進行拆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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