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從源頭保障動物性食品安全加道“新保險”

近日,修訂後的《飼料衛生标準》正式發布。為深入了解新版《飼料衛生标準》的主要變化和執行措施,全國飼料工業标準化技術委員會負責人就新版标準相關問題答記者問。
安全标準更高兼顧綠色生态
問:《飼料衛生标準》的作用是什麼?
答:對飼料中有毒有害物質制定限量标準,是世界各國的通行做法。強制性國家标準《飼料衛生标準》于1991年7月16日由國家技術監督局首次頒布,2001年進行了第一次修訂。《飼料衛生标準》與《飼料标簽》标準作為我國飼料行業兩個最重要的基礎性标準,構成了我國飼料工業标準體系的基石,自1991年發布以來,有效保障了養殖動物、人類消費者和環境的安全,對規範行業科學監管、促進飼料行業健康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
問:為什麼要修訂《飼料衛生标準》?
答:随着社會經濟快速發展,消費者對動物産品安全衛生的要求不斷提高,加之資源和環境的約束逐步趨緊,飼料工業和養殖業在保障動物食品質量安全的同時,還要統籌兼顧綠色、生态和可持續發展等目标,2001版《飼料衛生标準》已不能滿足新形勢的要求。為此,全國飼料工業标準化技術委員會組織力量對2001版《飼料衛生标準》進行了全面修訂,力求在有毒有害物質控制項目、标準适用的動物和飼料産品種類以及飼料原料三個方面建立統一完備的限量标準體系,并與飼料法規規章協調一緻,實現從原料到産品的全覆蓋,進一步提升我國飼料産品的質量安全水平,進而提高我國養殖動物産品的質量安全保障能力,增強社會消費信心。
問:新版标準修訂遵循的原則是什麼?
答:《飼料衛生标準》在修訂過程中主要遵循了以下原則:一是遵循《标準化法》《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的立法宗旨,以保障飼料、環境安全和養殖動物健康為基本要求,對風險較大的有毒有害物質在飼料原料、飼料産品中的含量設置限量規定,與《飼料原料目錄》等規範性文件進行對接,突出安全性。二是遵循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關于飼料中污染物标準制定原則以及國際上制定限量标準普遍遵循的合理、可能、盡量低的原則,運用風險評估手段,結合我國飼料行業監測數據和行業生産實際,确定有毒有害物質在相關飼料原料和飼料産品中的限量,确保科學性。三是堅持源頭控制和産品控制相結合,既對飼料原料中有毒有害物質設置限量,也對飼料産品進行控制,降低安全風險,提高飼料安全保障水平,力求有效性。四是堅持标準工作的公開透明和廣泛參與,标準修訂曆時5年,期間召開論證會、審查會數十次,行業監管部門、質檢機構、生産企業代表通過多種渠道和多種形式反映訴求,強調協調性。
有毒有害物質控制整體水平與國際一緻
問:此次《飼料衛生标準》修訂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此次修訂主要包括以下七個方面:一是新增了伏馬毒素、多氯聯苯、六氯苯三個有毒有害物質項目,使有毒有害物質控制項目增至無機污染物、天然植物毒素、真菌毒素、有機氯污染物、微生物共計5類24個,涉及技術指标164個,整體水平與國際一緻,其中80達到了全球最嚴的歐盟标準水平。二是擴大了适用飼料種類,實現對飼料原料、添加劑預混合飼料、濃縮飼料、精料補充料、配合飼料的全覆蓋。三是細化了各項目在不同飼料原料以及不同動物類别和不同生長階段飼料産品中的限量值,修改或增補限量值達百餘個。四是結合檢測技術的進步,增加和修改了部分項目的試驗方法。五是标準的适用範圍删除了飼料添加劑,其衛生指标将在相應的飼料添加劑産品标準中單獨規定。六是修改了總砷的限量,删除了原标準對胂制劑的例外性規定,杜絕了胂制劑在飼料中的添加使用。七是調整了限量值的列示方式,對于每一個污染物項目,限量值首先按照飼料原料和飼料産品兩個大類進行列示:在飼料原料部分,按照植物性原料、動物性原料和礦物性原料亞類分列,在每一亞類中,按照由特殊到一般的順序列示;在飼料産品部分,按照添加劑預混合飼料、濃縮飼料、精料補充料和配合飼料亞類分列,在每一亞類中,按照由特殊到一般的順序列示。
問:《飼料衛生标準》中有毒有害物質的限量範圍與《飼料添加劑安全使用規範》有什麼不同?
答:《飼料衛生标準》中所涉及的有毒有害物質是指從生産、加工、包裝、貯存、運輸、銷售等過程中産生的或由環境污染帶入的、非有意加入的化學性和生物性危害物質,農業部1224号公告《飼料添加劑安全使用規範》規定的是允許使用的飼料添加劑在飼料中的安全限量,雖然都是限量,但性質完全不同。
問:新版标準發布後與原标準如何銜接?
答:《飼料衛生标準》是強制性國家标準,标準實施後,其他相關規定與本标準不一緻的,應當按照本标準執行。自新版标準實施之日起,原《飼料衛生标準》(GB13078-2001)及《飼料中亞硝酸鹽允許量》(GB13078.1-2006)、《飼料中赭曲黴毒素A和玉米赤黴烯酮的允許量》(GB13078.2-2006)、《配合飼料中脫氧雪腐鐮刀菌烯醇的允許量》(GB13078.3-2007)、《配合飼料中T-2毒素的允許量》(GB21693-2008)等5項标準即行廢止。新版标準的實施時間是2018年5月1日,在實施日期前已生産的産品,可在産品保質期内繼續銷售。
推動飼料質量再上新台階
問:标準發布後将如何執行?
答:《飼料衛生标準》在實施中應當遵循以下原則:一是飼料企業應當嚴格依據法律法規和标準組織生産,符合标準限量要求。二是對标準未涵蓋的其他有毒有害物質,飼料企業應當采取控制措施,使其含量達到盡可能低的水平。三是鼓勵生産企業制定嚴于《飼料衛生标準》的内控标準,推動飼料質量再上新台階。
問:發達國家關于飼料中有毒有害物質限量标準有哪些?
答:飼料中有毒有害物質是影響飼料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是飼料安全管理的重點。國際上通常将常見的有毒有害物質在各種飼料原料和飼料産品中的限量要求,統一制定公布為通用限量标準,如歐盟關于飼料中有毒有害物質控制的2002/32号指令,《美國聯邦法典》第21部分中有關飼料的條款,對飼料中特定污染物的限量都進行了規定。
問:我國《飼料衛生标準》與其他國家的标準有什麼差異?
答:按照世貿原則,各國可以根據風險評估結果和生産經營實際情況,制定不同于他國的安全标準,特别是有毒有害物質限量标準,重點針對可能對本國動物和公衆健康構成較大風險的物質以及對本國有較大影響的産品,因此各國标準規定的飼料污染物種類、飼料産品類别和限量規定可能存在一定差異。此外,限量的設置也受到當地農業生産特點、地理區域、環境污染狀況和飼料配方習慣的影響。
問:與原标準比較,新版标準還有哪些值得關注的變化?
答:為提高标準執行的一緻性程度,新版标準删除了原标準中有關濃縮飼料和添加劑預混料按比例折算限量的内容,删除了原标準中有關限量飼喂的内容,增加了“飼料原料單獨飼喂時,按相應配合飼料限量執行”的規定。同時,新版标準明确提出不适用于寵物飼料,寵物飼料衛生标準另行制定。(農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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