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模豬場拆遷如何保護養殖戶權益?

針對規模豬場拆遷過程中出現的一些影響産業發展和養殖戶收益的問題,農業部副部長于康震今日表示,不該禁養的不能禁,防止盲目擴大禁養範圍;該禁的要堅決禁,但要給予合理補償;拆遷不是主要的辦法,更不是唯一的辦法。要給予一定的過渡期。
農業部14日舉行新聞發布會,主題是解讀《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的意見》,并介紹貫徹落實安排。
有記者問:規模豬場的拆遷可能會影響養殖戶的收入,該怎麼保護他們的利益呢?
于康震對此表示,據了解,近年來,一些地方在治理畜禽養殖污染的過程中确實存在工作方式簡單、片面的現象,從而影響到産業發展和養殖戶的收益。
例如,盲目擴大禁養區範圍,或者采取一禁了之、一拆了之的簡單化方式,有的地方甚至提出了“建設無豬縣”的口号。他們沒有很好地統籌發展生産和保護環境的關系,導緻部分養殖場戶的利益受到損害。
他認為,出現這種偏差,思想根源就是沒有很好地堅持辯證思維和兩點論,遇到什麼事情就走極端。
于康震表示,針對這種現象,《意見》明确提出,要統籌兼顧、有序推進;獎懲并舉、疏堵結合。具體說來有這麼幾點:
一是不該禁養的不能禁。要科學劃定禁養區,防止盲目擴大禁養範圍。為此,環保部、農業部聯合制定下發了《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技術指南》,要實事求是,科學分析,按照标準劃定。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菜籃子”市長負責制考核辦法》,以此督促地方政府落實“菜籃子”市長負責制,避免隻要環境不要生産的極端片面做法。
二是該禁的要堅決禁,但要給予合理補償。禁養區主要包括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和緩沖區、風景名勝區、城鎮居民區、文化教育科學研究區等等。在這些區域從事畜禽養殖,對周邊居民、環境影響比較大,該拆的要拆,該遷的要遷。但是,要充分照顧到養殖場戶的合法利益,給予合理的補償。涉及搬遷的養殖戶,地方政府要積極協助落實養殖用地,指導養殖場戶按環保的要求來發展生産。這就是《意見》的宗旨。
三是支持養殖場戶轉型升級,實現綠色發展。畜禽養殖污染是畜牧業發展中出現的問題,所以也要用發展的辦法來解決。造成的問題是長期形成的,所以也需要一定的時間來解決,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
于康震說,對于畜禽養殖場的環保問題,要以支持和鼓勵養殖場轉型升級、可持續發展為主,拆遷不是主要的辦法,更不是唯一的辦法。要給予一定的過渡期,不能簡單地今天提出要求,明天就要達到,這顯然不客觀,也不現實。要通過政策和資金的支持,引導養殖場戶發展種養循環、提升糞污資源化利用的能力,以實現生産和環境的協調發展。(中國畜牧家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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